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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張女士網購了兩張飛機票,可在出發(fā)前一天收到一條“航班取消”的短信,提示撥打短信中的客服電話辦理退/改簽業(yè)務,結果,沒收到退款,卻收到了4條累計1.6萬余元扣款通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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業(yè)內專家認為,打折是航空公司吸引旅客的經營策略,不能成為剝奪消費者退票權的理由。按照權利義務對等原則,旅客的利益要保障,航企的利益也要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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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“退票費用比機票價格高、退票費是機票價3倍以上”的案例,引發(fā)了社會對機票退改簽費用高問題的關注和爭議。自5月4日發(fā)出約談函一個月后,“機票退改簽費用高”的約談結果6月5日出爐,讓我們看看相關的約談情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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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一張機票價格為900多元,但起飛前24小時前退票費為3000元,起飛前24小時內退票費3800元。”近期,機票退改簽費用奇高的話題引發(fā)關注。退改簽費用高過機票價格是否合理?提前很早退改簽的費用為何還那么高?特價機票不退改簽是否屬于霸王條款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