非婚媽媽

  • 但一紙戶口給悅悅的未來蒙上了陰影。4年前,因為未婚先育,悅悅的母親于軍被街道計生科告知要繳納一筆數(shù)額不菲的社會撫養(yǎng)費,這同時是悅悅落戶的前置條件。在相當一段時間里,于軍并不認為自己的選擇觸犯了法律——悅悅是她唯一的女兒,她不能理解,僅僅因為沒有選擇婚姻,她就要成為一名“超生者”,并因此丟掉女兒落戶的權利。